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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儿童主任知多少】⑫ 3道题了解:社会保护怎样做

2026-10-14 10:32:55 来源:东京热 、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阅读次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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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社会保护”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确立的“六大保护” 之一。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、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。国家鼓励、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,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。

  本期【儿童主任知多少】专栏,围绕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中的“社会保护”,整理了3道“小考验”。参与答题即可get实用护童知识,下次遇到身边需要帮助的孩子,助你从容应对,伸出援手~


  1.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(    )未成年人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  A.十周岁

  B.十二周岁

  C.十六周岁

  D.十八周岁


  2.国家鼓励国家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部队等开发自身教育资源,设立(  ),为未成年人主题教育、社会实践、职业体验等提供支持。

  A. 青少年实训基地

  B. 未成年人开放日

  C. 青少年研学营地

  D. 儿童活动中心


  3.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,应当向(    )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、虐待、拐卖、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;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,不得录用。

  A.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

  B.人民法院、司法局

  C.教育局、民政局

  D.市场监管局、人社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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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长按识别二维码答题并查看答案解析


  无论你是全对拿满分的“护童王者”,还是刚入门还在查法条的“青铜萌新”,我们都在把儿童权益从纸面条文变为牵挂责任。基层儿童主任每天都在用行动书写着“标准答案”。如果你也被他们暖到,或者想了解更多保护知识,请持续关注【儿童主任知多少】栏目,下期见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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